2006年10月2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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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提醒”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
严雪婷 褚申尧

  近日,宁海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发现,在收到法院起诉书副本的同时,干警还会送上一份特制文书。这是宁海法院切实落实“三项承诺”的一项新举措。
  宁海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,开展温馨提示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刑事案件受理后,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,法院还送上特制文书,提醒当事人如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,可以申请法律援助,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及所需手续。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,还一并送上赔偿标准复印件,提醒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的范围。在审判结束后,提醒当事人如果在判决生效1年之内,赔偿仍未兑现,应向法院申请执行,否则将会丧失时效,无法得到司法保护。